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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行职责、做实法律监督工作——雁峰检察2022年工作综述

2023/3/18 13:53:00  访问量: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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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唇枪舌战的公诉席,还是在斗智斗勇的讯问室;无论是在守护碧水蓝天的路上,还是在开展司法救助的途中;无论是受理诉求服务群众的窗口,还是后勤保障行政辅助的后方……都有“检察蓝”的身影。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发展,获评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等集体荣誉,20人次获各级表彰。

把“国之大者”融入检察履职,自觉为雁峰高质量发展聚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保障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批准逮捕218人,起诉442人,其中起诉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8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3人,起诉黄赌毒犯罪149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86人。配合区监委完善追逃追赃、线索移送等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起诉5人。对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追赃挽损3件,追回赃款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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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发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41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依刑事政策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22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6人。


助推社会治理促进长治久安。以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落脚点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28人,案件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到期采纳率100%,堵塞制度漏洞,推动诉源治理。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志愿服务、防疫值守等活动100余人次。组织“检察长社区讲法”“民法典宣讲”等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


把“人民至上”融入检察履职,自觉为雁峰高质量发展聚心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5万余元。推进“1+X”多元化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办理周圣飞交通肇事案时,依法为被害人发放2万元救助金,并多方协调为被害人申请到助学资助金及慰问金5000元。用活“首峰夜话”,检察长走进社区“拉家常”,推动民意衔接转化,促进民声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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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办“小案”解决急难盼愁。持续关注“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针对居民反映的学校路段护坡碎石滚落、树木倾倒危害安全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拔树根修危坡,消除了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隐患。开展餐饮油烟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整改26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有效控制油烟排放。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追回被骗养老钱515万元。


以“我管”促“都管”护“蕾”成长。能动履职与全社会尽责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心圆。起诉性侵、抢劫未成年人等犯罪33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9人。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64次,发出督促监护令53份。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宾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促9家商铺停售烟草制品并签署《不再售烟保证书》,所有店铺张贴烟草禁售标识;督促整治流动经营摊贩60余起、店外经营10余起。办理王明军等人侵害学生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和刑事检察双向合力,保护了3000余名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把依法能动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自觉为雁峰高质量发展聚力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积极发挥刑事检察追诉犯罪、保护无辜的重要作用。监督立案28人、撤案8人,纠正漏捕14人、漏诉24人。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137人、不起诉185人,同比分别上升22.3%、39.1%。诉前羁押率37.36%,低于全市平均数1.41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90.5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29%,采纳率97.12%,一审服判率达到92.1%。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依托“侦协办”提出无需报捕案件20件,对10余起证据薄弱、定性分歧大的案件提出继续侦查、暂缓移诉建议。规范刑罚执行工作,针对刑罚执行问题提出书面检察意见20件。


民事检察精准推进。落实精准监督要求,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4件,同比增长64.93%。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办理送达程序不规范等审判违法监督案40件。办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规范等民事执行监督案72件。办理支持“讨薪”起诉案19件,积极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办理汪时雨与王明光技术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时,通过公开听证,当面厘清事实,讲透法律,让不被支持的当事人更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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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稳步增强。始终坚持行政检察为民而行,?与民同行。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7件,发出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1件。持续深化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南郊大道18号房屋产权登记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时,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解决了长达20余年的历史遗留争议,守护了48户业主的“安居梦”。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群众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痛点、难点和热点,就是公益诉讼工作要解决的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75件,同比上升78.57%,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份。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整改26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有效控制油烟排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司法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生鱼苗上千尾,守护湘江生态。督促收回欠缴税款214.2万元,确保国有财产不流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7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宋利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宋利华支付2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把自身建设融入检察履职,自觉为雁峰高质量发展聚魂


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永葆忠诚本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快速有效、原汁原味地传到位、学到位、转化到位。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防范和处置好涉检舆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50余次。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擦亮“党建+未检”“党建+司法救助”品牌。


以更强的行动自觉涵养清廉底色。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成功获评“2022年度清廉雁峰建设优秀单位”。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登记上报信息38条,同比上升115%,使“逢问必录”蔚然成风。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常态化推进八小时内外检务督察,持续正风肃纪。


以更强的检察自觉打造素能亮色。坚持训用一致、练战结合,开展“析案例 展技能”业务竞赛,200余人次参加线上线下培训20余场,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积打造“外脑智库”,聘任多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用好检察人员考核指挥棒,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按季度做好干部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浓厚氛围。


把主动接受监督融入检察履职,自觉为雁峰高质量发展聚智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抓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多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工作。拓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40余人,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未检工作“零距离”。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共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听证52人次,涉及各类案件50件,听证后息诉率达98%。聘请政协委员在内的10名人员为第一届听证员,听证员积极参与听证工作,监督区检察院依法规范履职。


真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中,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规范运行。更新检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全力支持律师履职,提供阅卷服务104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20人次,公开程序性信息577条、法律文书94份,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信息637条,多篇信息在法治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等主流媒体报道,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区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雁峰的重要一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优做实人民至上,深化创新能动履职,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雁峰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一核四新”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雁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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