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理化解债务会议召开
2011/12/20 15: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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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月18日在我区率先全面实施,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11]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12月16日下午,我区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理化解债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谭建华主持,参会人员有区政府副区长江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化债工作小组成员等。
会议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新债发生的稳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