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27名干部
1月5日上午,雁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达宏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雁峰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议案,通过了27名同志的职务任命,免去了1名同志的职务,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领导殷秀成、李萍、肖越男、许和平、谢云业、陈竹参加。
具体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杨新权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尹 毅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飞同志为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湘军同志为雁峰区教育局局长,
苏飞燕同志为雁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 钦同志为雁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 昕同志为雁峰区民政局局长,
旷玉君同志为雁峰区司法局局长,
刘 煜同志为雁峰区财政局局长,
肖 稹同志为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福智同志为雁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赟同志为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仲平同志为雁峰区水利局局长,
陈慧娟同志为雁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其根同志为雁峰区商务局局长,
屈红芳同志为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峰同志为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莉莉同志为雁峰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波同志为雁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德佳同志为雁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晓军同志为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智同志为雁峰区统计局局长,
彭 亮同志为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华山同志为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汉生同志为雁峰区信访局局长,
陈祥顺同志为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康俊武同志为雁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敏同志的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