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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3/11/15 15:34:00  访问量: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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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湘办发[2011]18号)、湖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级维稳办贯彻执行<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意见》(湘稳办[2011]14号)、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的要求,为让公众了解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事项。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用地征收工作涉及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征地总面积0.345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2367公顷,林地0.1087公顷。土地征收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程序

   (1)针对土地征收工作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此次征收工作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影响的群众和社会团体组织。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工作的推进;

2.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对当地社会正常秩序是否有影响;

3.对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问卷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相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映情况。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评估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欣

联系电话:18627687676

电子邮箱:503808939@qq.com

七、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8175889987

电子邮箱:291235779@qq.com

 

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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