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陈*萍、周*芳等70人申请网络创业培训补贴事项的公示
2024/7/18 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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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湘人社发[2018]47号、湘人社函[2021]12 号等文件规定审核,现就衡阳市**培训学校培训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第五期陈*萍(身份证号:430****00609270505)、第六期周*芳(身份证号:430****00610230244)等70人申请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合计人民币拾万零伍仟元整(其中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1500元/人次,享受此补贴标准人数70人,合计105000元)。对此事项予以公示,期限7天。
期间,凡发现以上单位、个人申请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可与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34-8222805或8799185)。
附件:
雁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