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11/12 1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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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要求,现将雁峰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 名 | 项目名称 | 推荐单位 | 评审结果 |
1 | 邹春华 | 聚艺斋毛笔传统制作技艺 | 衡阳市雁峰区聚艺斋文化用品店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实名书面反映,邮箱:yfqwltj@163.com。
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