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2025/1/9 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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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雁 罚听公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 2025 年1月22日 8 时 30 分,在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会议室 公开举行 黄白路32号金钟时代城3栋204室露台违法搭建建构物(阳光棚) 一案的听证。请听证参加人黄以忠、陈媚、胡子文和衡阳市宏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 10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 1 月 9 日
联 系 人: 李剑 联系地址: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8156232 邮政编码: 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