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就衡阳市雁峰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条件
造价咨询机构备案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50号令)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依法设立;
(二)能接受联评联审小组关于服务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要求;
(三)已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
(四)鼓励雁峰区区域内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备案。
二、核验资料
造价咨询机构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在衡阳设有分公司也要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
(三)公司近三年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明细表;
(四)公司近三年纳税证明和相关完税凭证;
(五)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基本情况表、造价工程师情况表(详见附件);
(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雁峰区财政局南728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
(三)登记:由衡阳市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资料审核初步合格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登记。
(四)联系人:陈双明 联系电话:18973433502
联系人:肖振邦 联系电话:13272322046
(五)本次备案结果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发布;本次备案公告由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衡阳市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衡阳市雁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