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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雁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2/13 10:16:00  访问量: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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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精神》(湘人社函〔2022〕59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衡政发〔2019〕1号)、《关于加强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2〕23号)、《关于雁峰区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雁人社函〔2022〕3号)等文件精神,雁峰区继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结合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拓展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优质单位,作为2025年度雁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必须是雁峰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我市产业方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管理规范、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基金会)。详情请参照《关于雁峰区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雁人社函〔2022〕3号)文件要求。

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纳入见习单位认定范围。

二、申报资料

有意愿申报见习单位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2、《雁峰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3、《雁峰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带教师资队伍情况表》(见附件2);

4、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包括见习学员的招收和留用、待遇、安全保障、培训、考勤、考核鉴定及其他内容);

5、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财务报告;

6、单位在职职工社保缴纳名册;

7、三年到期再次申报单位还需提供《雁峰区就业见习单位工作三年招收见习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雁峰区就业见习单位三年期满考核评估表》(附件4)和留用见习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备案证明等。

三、受理时间:

符合见习单位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凭申报资料向区就业服务中心(雁峰区人民政府南703室)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20至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李俊

雁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8799185

   附件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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