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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雁峰区2011年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0/5 12:07:09  访问量: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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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雁峰区2011年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雁峰区监察局

  2011年8月20日

  雁峰区2011年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11年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的要求,按照《2011年全区“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决定在区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规范权力、提高效能、改进政风、优化环境的重要抓手,注重机制创新,强化工作落实,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监察对象及内容

  (一)监察对象

  区直机关中设立纪委(纪检组)的相关单位。

  (二)监察内容

  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实际,选择1至2个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或本单位系统内的难点问题,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部署,区监察局拟对区民政局、区教文体局、区卫生局进行专项行政效能监察。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

  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应集体研究,选定效能监察项目,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于8月25日前向区监察局呈报立项监察事项。

  2、活动实施阶段(9月--10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区监察局的立项批复,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听取汇报、调阅、审查文件和资料、实地检查、实物查验、走访行政相对人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效能监察。

  3、检查总结阶段(11月)

  各有关单位对监察项目结项。对形成的监察意见或建议运用到工作中的实效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行政效能专项监察情况和结项登记表报送区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专项效能监察的开展。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其它区直机关参照本方案,拿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积极主动,大力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注重科学监察

  要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制订对策,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抓系统,系统抓,以形成业务系统内良好的整体效应,切实发现和解决影响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效能的深层次问题。要注重创新,把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采取公开测评、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察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规范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严格项目立项、监察通知、监察实施、监察建议、整改落实、监察结项程序,逐项逐步抓好落实。要建立登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淅工作内容,便于查阅和核对。各单位对须报送的材料,按照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的要求,按时上报。(材料报送地址:区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联系人:王志伟,电话:822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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