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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雁峰区2011年区直单位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0/5 12:06:09  访问量: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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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 雁峰区2011年区直单位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雁峰区监察局

  2011年8月20日

  雁峰区2011年区直单位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按照《2011年全区“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第九届第七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机关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重要部门、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的有效监督,督促重要岗位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监督对象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文体局、区人保局、区住建局、区计生局、区经贸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卫生局。

  三、监督内容

  重要岗位人员依法履职的情况,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情况,依法行政和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执行省市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的情况,廉洁从政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8月)

  上述10个区直单位按要求确定1个重要岗位,并把其岗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列为监督对象,于8月25日之前向区纪委监察局呈报《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情况登记表》,9月上旬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监督对象集体座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2、自查自纠(9月)

  各相关单位组织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自查,着重查找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9月底前,各单位将重点岗位人员2011年1月以来承办的该岗位主要工作事项以及自查情况送区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报送的承办事项应该包括:工作对象名称(含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办理结果等。

  3、调查走访(10月上旬)

  活动开展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抽查、暗访,组织人员调查走访重要岗位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重点了解被监督重要岗位人员依法履职、优化环境、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4、述职述廉(10月下旬)

  各相关单位要召开重点监督岗位人员集体述职述廉测评大会。被监督重要岗位人员逐一述职述廉,每位重要岗位人员述职述廉后,由区纪委监察局调查组人员进行点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代表进行测评,其测评结果和征求意见表收集的意见将原汁原味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对测评中不满意率超过40%的,由各单位调整岗位;不满意率超过60%的,报区委、区政府予以免职。对调查走访中发现有突出问题的重要岗位人员,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组织调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监督效能工作的领导,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督促,协助抓好落实。

  2、必须高度重视

  被监督重要岗位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被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3、注重成果运用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次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和全体干部的监督。区委、区政府将监督成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建议提拔重用;对监督意识不强、律己不严、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建议调整;对问题突出、群众反响强烈的干部要组织调查,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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