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2]249218一、土地征收工作概况
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
(2)征收范围
本批次用地征收工作涉及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原湘江乡)五星村、奇峰村,岳屏镇岳屏农场,白沙洲街道塑田社区(原塑田村)辖区内的土地。
征地总面积共9.7834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9.2142公顷(含耕地3.9185公顷、林地0.1204公顷、园地1.769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2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772公顷),建设用地0.4987公顷,未利用地0.0705公顷;不含基本农田;
土地征收后用于:住宅(安置房)8.66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19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9008公顷。
(3)征地补偿标准
1、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执行;
2、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发【2019】5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程序
(1)针对土地征收工作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此次征收工作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区域内以及可能受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次征收工作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衡阳市2020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届满。
六、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莲英
联系电话:18175889987
邮箱:624579945@@qq.com
2、评价单位: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晨博
联系电话:13875787344
邮箱:27937754@qq.com
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