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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对旅行社进行信誉等级评估

2012/12/28 9:12:35  访问量: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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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雁峰站12月27日讯(通讯员 张弘)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行为,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按照省、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雁峰区于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6日对全区旅行社开展2012年度信誉等级评估工作。

  旅行社信誉等级的划分将根据《湖南省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制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开业年限、自联接待、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旅客投诉、经营合同、导游管理、执证上岗、经营业绩、创优评先、宣传促销、内部管理、行业意识、遵规守纪等十四个项目对辖区内的旅行社进行量化考核和评分。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实行A、B、C、末级制,总分为150分。信誉等级具体划分方法为:获总130分以上(含130分)的为A级,获总分100-130分(含100分)的为B级,获总分80-100分(含80分)的为C级,79分以下(含79分)为末级。旅行社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将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及信息,引导并促使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和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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